文/吳曉松(亞洲投顧分析師)
中信金控提出誘人條件宣佈公開收購新光金,以一股新光金換發中信金0.3132股及現金4.09元,以股價現值大約達到14.55元一股公開收購新光金,這個條件超過臺新金開出100%換股約11.32元高出甚多,甚多股民見獵心喜,認為中信金比較大氣。
不過,仍建議股民們要註意,換股因為有股價波動,並非固定價格,存在一定風險。觀察最近新光金與中信金股價走勢,即可知道所謂14.55並非固定不變。其次,中信金以股票當對價,萬一發行新股不順利,或者波動太大,對投資人及公司都有影響。因此,過去主管機關傾向於公開收購以100%現金為准駁的重要條件,避免對價問題。
臺新金控也表逹了在這次金融整併上,合意併購是經過雙方很多的財務等評估,應該要受到優先的對待的聲明。
事實上,中信金這樣的出價方式,就非合意購併而言,政府單位多少仍會擔心,因為若有股東因股價波動受損、或退券糾紛,最後仍會需要主管機關出手處理。
一切後果最終都會反彈到政府身上。所以,既然中信金有志在必得的企圖,是否應該要求它應以現金100%收購為條件,不可以超過三分之二換股的作法,以免中信金自行公佈的數字讓股民誤會可以真的拿到14.55元?這也是過去主管機關一直強調的金融穩定主張。
在合意購併過程插入第三者宣佈公開收購,本就存在很多問題。
第一,政府不是信誓旦旦,整併以合意併購優先嗎?怎麼可以同時允許人家隨便喊價?而且突擊進行中的合併案?
第二、非合意購併,不是以往都傾向100%現金收購嗎?這次難道要為中信金轉彎?
第三,是否最穩健的金融政策,應該是在合意併購期間,不許發動公開收購。如若合意併購不成,才會受理非合意併購申請案。
第四,若意圖發起公開收購者在合意併購進行中發佈不當資訊意圖突擊式幹擾合意併購,應不許它參與同一標的物的非合意併購,以免競爭對手間的不對稱競爭。因為提前宣佈優渥收購價,一定會墊高合意購併者的成本,削弱它的綜效,開啟非常規競爭的方便門,即使最後人家合意購併完成,也削弱其競爭力。這對於合意併購方是另一種類型的不公平競爭,有違政府單位公平公正的宣示。
其次,如因此造成合意併購失敗,卻又容許它再來公開收購,此例一開,那麼以後應該再也沒有合意併購可以成功。人人循此模式破壞合意併購,再來公開收購將成為風氣。後果極為嚴重,主管機關宜做出正確決定!
最後,中信金在這次併購案中殺出程咬金,由於新光金的最新淨值來到接近17元左右,所以中信金自行公佈的數值14.55元會讓現在股價還在13元以下的新光金造成投資朋友的一個誤會,現在隨便買接下來就隨便賺的假象。市價是市場多股力量所集合而成的最大公約數,所以不能認為新光金這次的併購案股價只有往上沒有往下的風險,如果真這樣的話,股價早就已經至少衝到14.55元了。所以在風險的考量下,我認為還是要綜合市場的資訊做出對股價合理的判斷最重要,而不能一昧只有看眼前這樣的粗糙計算而隨意買入,就算未來新光金股價真的上行,這樣的買入真的只是有點運氣成分,而不是審慎評估之際做出對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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